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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保户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构成犯罪获轻处

发布时间:2014-09-24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李伟章)近日巧家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,被告人王某被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。

  被告人王某是巧家县炉房某村的“五保户”。2014年5月16日巧家县公安局民警发现王某在其家菜地里种植罂粟718株,当场铲除。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,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。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且已年满65周岁,可以对其从轻处罚。为了维护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制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(一)项、第六十七条第三款、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。作出上述判决。(讯息来源:巧家县人民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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