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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职工为套取保险理赔款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获刑一年

发布时间:2014-09-22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李伟章)近日巧家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,被告人谢某一审被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,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。

  被告人谢某系某保险公司职工。2012年11份,谢某为套取保险理赔款,伪造了“巧家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、巧家县白鹤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巧家县白鹤滩镇大坪村民委员会、巧家县药山镇人民政府、巧家县药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巧家县药山镇村民委员会”六枚印章,用于作假保险案。

  2014年4月13日被巧家县公安局查获,经昭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谢某持有的六枚印章系伪造的印章。案发后,被告人谢某及亲属赔偿了某保险公司损失12400元,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谢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,主观上出于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,侵害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,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,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,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。综合量刑情节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作出上述判决。 (讯息来源:巧家县人民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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